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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"电梯安全监管办法"或将出台 厂家终身维保每年为电梯上保险
作者: 2014-04-08 08:38:33 浏览:37
信息来源:新晚报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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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层电梯生存现状受到越来越多市民重视,市民抱怨电梯故障,物业公司无能为力。面对换电梯,居民、物业常陷入“两难”窘境。近日,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《哈尔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已报有关部门审核,一旦审核通过,电梯相关难题将有望得到解决。

  2月初,南岗区学府名苑发生过一起电梯困人事件,一位七旬老人被困电梯内,物业公司及时救助,虽然没有出现伤亡,但这也给小区居民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。事发后,物业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体检,发现电梯大多已使用10年,属于超期服役,没有维修价值。为保障居民出行,物业公司只能让两个单元共用一部电梯,暂时维持,换梯工作已迫在眉睫。按市场价,换一部最普通的电梯也要20多万元,学府名苑2003年入户没有大修基金,换电梯的资金只能靠居民自筹,但居民自筹又存在有居民不配合的问题。物业公司先后找到市物业办、市房产住宅局、所属街道办事处,但都没能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。

  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了解到,去年,该局通过检验诊断“问题”电梯来破解电梯维保资金难题,力求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机制,并牵头起草了《哈尔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。近日,《办法》草案已经上报给有关部门,本周进入征求意见阶段。

 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处工作人员介绍,一旦审核通过,《办法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我市电梯老化问题。《办法》草案对我国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中与电梯有关、尚未明确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。如拟施行电梯管理终身制,由电梯厂家承担电梯后期维保,有效保证维保质量。鼓励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进行保险。一部电梯每年保险费用拟在300元至500元之间。同时,我市拟开展电梯“警察式执法”,没有进行特种设备检测的电梯坚决查封。此外,《办法》草案还对物业弃管电梯的管理方式进行了明晰,居民自管电梯拟由业委会来管理。

  对于没有维保价值、必须“退休”的老旧电梯,存在换新梯的费用问题。特种设备安全处工作人员说,从严格意义上讲,没有缴纳大修基金的楼盘,换电梯的费用应由居民自筹。尽管如此,目前,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处还在与市房产住宅局相关部门协商、力争寻求更有效的解决办法。

  相关数据

  像学府名苑一样,我市许多高层电梯还在超期服役。据统计,我市目前在用电梯1.8万余部,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有近3000部,确保其安全运行已是当务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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